云律网友咨询:定金交了,对方却不履行合同,能要求退定金吗

07-25 10:58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定金交了,对方却不履行合同,能要求退定金吗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原告北京某物流公司与被告山东某汽车销售公司签订挂车定做合同,原告支付了定金200000元。但实际上被告并未按照约定制作车辆。因此原告起诉请求解除原定做合同,请求被告返还定金并支付相应的违约滞纳金。最终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其实被告的这种不交付定做物品的行为,就是一种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行为,而既然有违约行为就应该承担违约责任。而根据《民法典》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所以被告是有义务退还定金的,而且严格来说他们应该双倍退还定金;不过由于原告并没有提出这种要求,所以法院也不会主动判被告双倍退定金。

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违约后违约方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1、继续履行。一方存在违约的行为时,非违约方已经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2、采取补救措施。合同的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赔偿损失。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应当依法赔偿非违约方所受损失的责任。

4、定金责任。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5、违约金责任。可以有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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