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公司强制要求待岗,员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公司强制要求待岗,并要求每日现场指纹打卡两次,当地疫情不能现场打卡,公司要求请假,请假不算工资,不请假说不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让员工进退两难,公司做法合理吗?待岗期间不请假不打卡可以要求正常发放工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用人单位强制待岗系违法行为,员工依据法定原因辞职,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一般而言企业不能随意安排员工待岗,如果待岗降低员工基本工资的,员工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应收集存在劳动关在系的证据,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还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及补缴社会保险劳动保险金。单位违规辞退的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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