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遗失物品怎样索赔?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他借我的东西弄掉了,他准备用买一个二手给我,但是二手的没有保修权益,我不同意,但他说只能这样,不然他也不同意。我认为他应该保持我的保修权益。他说只掉了那一个东西赔了就好了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可以折价补偿也可以维修物品,若无法协商一致的,则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需要举证对方损坏无物品的事实。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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