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离婚时,发现结婚证和身份证上老公名字不一致,该怎么办?

07-25 11:30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离婚时,发现结婚证和身份证上老公名字不一致,该怎么办?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我要离婚,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破裂,可以结婚证和身份证上老公名字不一致,法院驳回起诉。 如何证明结婚证和身份证姓名不一致的问题,老公户籍地在四川,他去派出所开证明,他们不给开,这怎么办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当事人如果因为姓名变更导致结婚证与身份证不一致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时要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当事人变更姓名的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按照补发结婚证的程序,重新发给当事人新的结婚证,同时收回当事人原来的结婚证。但目前公安机关已不再开具姓名证明,您可以直接根据户口簿上姓名与曾用名向民政局申请补发结婚证。
根据《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一、有关单位要求群众开具证明或者提供证明材料,要遵循于法有据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是公民凭法定身份证件能够证明的事项,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依法不属于公安派出所法定职责的证明事项,由主管部门负责核实。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是公民法定身份证件,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对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完全能够证明的以下9类事项,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
1、公民姓名。
2、公民曾用名。
3、公民性别。
4、公民身份号码(含15位升18位证明)。
5、公民民族成份。
6、公民出生日期。
7、公民出生地。
8、公民籍贯。
9、公民户籍所在地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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