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劳务派遣公司扣工资作为违约金是否可以?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请问一下劳务派遣公司以未干满三个月为由扣工资作为违约金是否合法,本人未接受过劳务派遣公司的任何培训,但是和公司签了未干满三个月就需要把原来20元/小时的工价降三元来算工资,之后还要扣除工资的30%作为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根据您的表述,如果对工资有争议的问题,一般情况解决办法如下:可以向工作所在地或劳动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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