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救护车坐地起价,涉事人员都已被抓,涉嫌什么犯罪?

07-25 11:12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救护车坐地起价,涉事人员都已被抓,涉嫌什么犯罪?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黑龙江哈尔滨,一老人弥留之际,坐救护车回家。上车前司机说好一千多元,没想到路上索要几千元,不给钱就拖拽老人要求下车。最后经官方介入调查,涉事人员均被抓。司机涉嫌什么犯罪?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救护车本来是救死扶伤用的,属于公益性的服务。但这些人却借机敛财,不仅是不道德,已经涉嫌犯罪,司机以威胁的方式,强迫家属接受高价服务,涉嫌强迫交易罪。

强迫交易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以暴力、胁迫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构成强迫交易罪,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另外,众所周知,救护车必须有医疗和运输资质。黑车司机开着没有车牌的黑救护车,里应外合,接单救护车运送业务,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还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

救护车司机和接线里应外合,干着违法犯罪的勾当,都将付出相应的法律代价。希望我们引以为戒,做一个有良知的人。

假冒救护车的怎么处罚?

正规的救护车必须是专业的厂家进行制造,生活中,也有人打着救护的幌子,把自己的车私自改装成救护车,享受道路交通上的便利,这也是要受法律处罚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报警器、标志灯具。其他车辆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报警器或者标志灯具。非法安装报警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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